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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江都区医保中心二楼申报窗口,一家大型企业人事经理连声称好:“这次的医保降费政策真不丑,医保费率每月降低1.8%,我们单位一千多个员工,一个月就节省9万多,一年下来节省上百万资金呐!”
扬州市医保局在摸底排查、把握实情,掌握全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及备付期情况基础上,明确现阶段具备适度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实施条件后,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协同谋划、合力推动,出台扬医保〔2023〕11号《关于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确定“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和“降低职工医保大病医疗救助单位缴费费率0.8个百分点”,灵活就业人员同样执行此降费标准,降费政策从2023年3月份开始实施,执行时间暂定一年。
文件出台后,江都医保分局迅速将政策落地,利用窗口、社区、各镇便民服务中心、企业QQ申报群等阵地,广泛宣传,进一步降低用人单位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为企业、参保群众实实在在减负,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来源:江都融媒
作者:记者 兆俐 通讯员 万友妹
编辑:阿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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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