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佛山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8月24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佛山中院”)对外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佛山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从司法服务、能动司法、协同联动、基层治理、审判质效五个方面,推出26条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佛山在高质量发展上干出业绩、闯出新路,奋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精准司法服务
(相关资料图)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意见》,佛山法院对关系制造业发展的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大产业提供“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精准司法服务。
佛山法院将主动靠前服务“双十园区”、54个万亩以上工业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努力实现每个园区都有法庭联络。重点加强千、万亿级产业集群司法服务,为巩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土地、环保、投资、合同、劳动等精准化司法服务。全面梳理各类多发涉制造业产业纠纷,发布风险防范指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佛山法院将推出“重整辅导挺在前”“破产信息在线查”惠企措施,帮助有价值的制造业困境企业快速重生。加强对优势产业、未来产业典型问题、前沿问题研究,推出“法智伴飞”项目,部署新兴产业纠纷动态监测“云图”,加强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造金融法庭专业化审判“三优”样本,以深化建设禅城金融保险纠纷化解服务中心、顺德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为契机,推动金融纠纷一体化、一站式处理,建立“担保物权快实现”通道,提升金融债权实现效率。出台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变化的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指引,与市人社局就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做到“清理欠薪早介入”,助力佛山“零欠薪城市”创建。
积极能动司法
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走在前列
《意见》提出,佛山中院出台优化全链条司法供给工作举措,开展两级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年度评价,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法院牵头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佛山法院将严格公正司法,发布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将“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到每一起涉企案件。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措施,优化执前“督促+和解”机制,落实“预处罚”“活封活扣”“宽限期”等善意文明执行机制,落实财产保全必要性审查,做到“该保才保”“应保尽保”。不断推出“依法护企更有力”新举措,培育、壮大、整合涉企纠纷预防和化解资源,探索商事纠纷调解市场化机制。
佛山法院将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暖企行动,为企业经营发展“把脉问诊”。坚持应帮尽帮,积极促成执行和解、提出修复申请。坚持应退尽退,细化企业退出失信名单的条件,坚持应惩则惩,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公正高效审理“走出去”企业涉外民商事案件,发布“五外联动”中海外利益风险提示,推出“跨境纠纷一本通”服务,深化粤港澳商事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
强化协同联动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意见》明确,佛山法院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妥善审理涉“三农”纠纷,加强具有地域特色和优势的水产、花卉、预制菜产业等专项司法保障,妥善处理乡村旅游休闲、数字农业、文体健康等农村新业态纠纷案件。
围绕推动城乡区域一体化,佛山法院将依法妥善处理涉农发展要素保障、城乡经济循环、产业转移等新业态纠纷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小镇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村庄搬迁撤并引发的纠纷。
优化城乡司法资源配置,佛山法院将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功能,推动普法宣传、联动化解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等司法资源下沉,做到既服务当地群众、又服务乡镇企业。
助力绿美佛山生态建设,佛山法院将深化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改革,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服务保障北江、西江、西樵山国家森林公园、广东云勇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法治保障
推动社会治理行稳致远
《意见》要求,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形成以人民法庭、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为重要支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佛山法院将提升诉讼服务便利度,加快推进“微法院”建设,试点开展民商事、行政案件“上诉案件网上立”和“律师调查令网上办”等一站式服务,打造“执行款项一键付”“退款退费及时办”等“民心工程”。推进“三治”诉源治理机制改革,推动“万人成讼率”纳入市、区、镇街、村居(社区)四级平安建设考评,广泛参与无讼村居建设,深化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实现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覆盖率100%。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行政诉讼高发领域、矛盾问题突出领域以及败诉案件集中领域反映的问题定期分析研判通报,力争做到败诉一个案件,整改一类行为,建立一类制度,堵塞一类漏洞。
提高审判质效
争当全省法院领头羊
《意见》强调,佛山法院要狠抓“竞标争先”核心指标,围绕“公平与效率”主题,抓实“六大工程”年度攻坚目标和40项“竞标争先”核心指标,瞄准全国全省第一、对标先进法院,定目标、促落实,确保审判质效核心指标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佛山法院将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行民事案件诉前委托鉴定,多措并举加速审判效率。要强化案件评查力度,充分发挥发改案件预瑕疵机制效能,建立跨部门特别合议庭和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机制,提升案件质量。要坚持实质解纷、案结事了,建立“首接责任制”,尽最大可能将纠纷在一个程序内解决,尽最大可能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
观点
高质量司法服务力能激发更强“生产力”
越是艰难时,越是需要担当之举。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爬坡过坎过程中,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印发了《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佛山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涉及五大方面共26类服务事项,干货很多,诚意十足。细看这些服务事项,一个直观的感受:这是一份“经济味十足”的司法服务文件,而且“上接天线、下接地气”。佛山中院此次行动,既是对中央、省、市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也是基于佛山实际对司法服务作出的系统革新,将高质量司法服务精准导向了高质量发展。
比如在佛山家底最厚实也是高质量发展最重要的制造业领域,《意见》鲜明提出:“牢固树立支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司法政策导向”,并对关系制造业发展的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大产业提供“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精准司法服务。《意见》同时提出:建立“巡回审判+法官挂联”模式,主动靠前服务“双十园区”、54个万亩以上工业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努力实现每个园区都有法庭联络,每个企业在需要时都有法官指导。
“努力实现每个园区都有法庭联络,每个企业在需要时都有法官指导”,这个目标绝不容易实现,背后要付出的努力,也很可能超出常人想象。但佛山中院清楚:要破解司法服务痛点,首先需要“司法人”勇于挑战难点。
也正因如此,随着这份《意见》深入实施和持续落地,市场层面尤其是各园区和企业的感受会愈发深刻,更精细、精准的司法服务带来的利好,也将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的动力。
相信,这样的司法服务力,将为佛山激发出更强的生产力。
南方+记者 唐梦
通讯员 冷瑞雪 李婵
【作者】 唐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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